关于对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
公 示
根据《南和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实施办法》(南和教财字〔2019〕1号)和《南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的通知》(南教字〔2021〕13号)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及程序,经幼儿园申请,中心学校审核推荐,教育局联合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,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考核量化认定,初步认定贾宋学区贝贝星幼儿园、爱力幼儿园、河郭学区金色童年幼儿园、史召学区苗苗幼儿园、和阳学区起跑线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:2021年6月11日至25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教育局反馈,监督举报电话:3781608。
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
2021年6月11日